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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试点流动摊贩划定区域摆卖

文章原载:绵阳保洁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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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二三日晚七时,萝岗夏港街普晖社区“流动小贩夜市”。专题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龙成关 实习生 龙成柳 百米过道两侧用规划线画出1个个三米见方的蓝色帆布档位。 没有开办时的热闹,记者看到的是和谐得有点冷清的气象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周文 实习生 欧春妮  专题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龙成关 实习生 龙成柳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尤为新鲜的是“无固定场所摊贩首次被允许登记成为个体户”。  早在今年五月,广州就率先在萝岗区进行首个流动摊贩划定区域摆卖试点,昨日,信息时报记者探访了萝岗区夏港街普晖社区首条试点“流动商贩街”,每个流动小贩只需交一零元/日,便可限时限地摆卖。这种新模式是否可在全市推广?工商、城管、人大代表、物业管理、居委会等多方受访提出勇敢设想……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就《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引人关注的o型口蹄疫在于:无固定场所摊贩首次被允许登记成为个体户。  征求意见稿除了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外,还首次明确: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固定经营场所不再成为合法身份的“准生证”。  广州市工商局分管工商注册业务的副局长周帮华表示,早在今年五月广州就率先在萝岗区夏港街普晖社区进行首个流动摊贩划定区域摆卖的试点。  探访广州首个“流动商贩街”  “走鬼”试点有望放宽经营范围  昨晚,记者走访了位于萝岗区夏港街普晖社区的广州市首个“流动商贩街”。  试点社区  人流量少生意难做  近三零个摊位只摆了1半,蓝色伞棚下商贩闲聊或打牌。卖花生、瓜子等炒货的刘姐从重庆来广州多年,现在在社区内定点做“走鬼”,每天连本带利只卖45十元,除去成本和摊位费,所剩不多。以前“走鬼”选人流大的o型口蹄疫,收入较可观,但苦于和城管周旋。社区商贩说,如果能到人流量大的o型口蹄疫,情况或可好转。  城管管理  交由社区与居委会  曾提出并参与试点方案的夏港城管中队中队长廖柄坤告诉记者,早在三年前就规划在区内进行五个试点,因征求意见未通过财政局、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终确定普晖试点。  每周1至周5早八点前、一七时至二二时营业,节假日全天候经营。“流动商贩街”由普晖居委和普晖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每个摊位每日只收取一零元的卫生保洁和治安管理等费用。  禁搞餐饮  拟允许卖正规食品  出于对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担忧,现阶段社区并不允许餐饮等小吃的经营。这1限制对商贩生意造成影响。夜市仅从晚上五点开放到晚上一零点,这段时间出来纳凉和吃夜宵的人居多,他们很少买服饰类商品。  基于以上因素,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考虑适度放宽范围――在无油烟和无污染前提下,允许有正规货物渠道,能提供相应货物台账的食品摊贩进入夫妻的账单。  转正忧  税费与个体户无异  目前在普晖社区内登记的二九个摊档点中,有九个摊档每月管理费为二零零元,少交一零零元。他们系失业居民。  多位商贩告诉记者,十分愿意成为合法个体户,但担心税费过高难以承受,希望减免税费。专卖小饰品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做走鬼就是能避税,如果和1般个体户无异,不考虑去申请。”  焦点讨论  记者昨晚获悉,目前工商总局已下发通知至广州市工商局。该局将就意见稿近段内提出意见并上呈,目前还尚未形成具体的细节实施方案。  意见稿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走鬼们从此转正成为个体户?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帮华表示,将成千上万的走鬼全部转正不符合实际,操作难度也较大。据此,广州或拟由区先划定经营活动场所,对在划定或指定范围内经营的无固定场所摊贩准予登记成个体户。  一走鬼到底要不要交税费?  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帮华:自工商“两费取消”后,个体户要缴纳的税费大为减轻。如政府鼓励“走鬼转正”,将适当减免登记注册费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海彝:如果走鬼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就应当缴纳相应的税费。对于家庭困难的走鬼实行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  二会否冲击“正规军”?  广州市工商局办公室蔡红亮:政府划定区域,其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的走鬼将获得“个体户”身份,目前走鬼满城跑的现状将得以改善,上海有1条街都是合法经营的走鬼,香港夜市也是划定区域,对在内的无固定场所摊贩颁发营业执照,广州也有望借鉴其做法,更好地管理好无固定场所摊贩,使其合法化与规范化。  环市东路经营服装店的陈老板:走鬼不用办理证照、纳税,不用交铺租、卫生费、物管费等等,本身我们就抢不过他们,如果还让他们申请成为个体户,价格上根本无法与他们竞争,我们就只能等着关门,这样太不公平!  某个体户:如果是这样,正规商家也1起去做走鬼好了。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海彝:走鬼的转正会对正规军形成1定的冲击,从而影响其他个体户的经营。  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帮华:实行税收上的倾斜与区分,缓解两者之间的影响。  三后继管理困难多多?  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帮华:即使划定部分固定场所后,仍存在多种后继管理难问题,从工商局层面来说,登记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允许流动摊贩登记为个体户,这些摊贩的经营场所是流动的,工商部门如何管理,难操作。  流动频繁的小摊贩,如何对他们进行登记备案,就是首先遇到的1个难题。其次,流动商贩的经营范围广泛,1般是什么钱好赚就进什么货,在工商注册时经营类别要如何写?经营范围难以界定。如果是摊贩经营食品类,食品安全又是如何保障?哪些流动摊贩可登记成为个体户,哪些不可,衡量的标准是什么?广州成千上万摊贩,登记多少才合适?流动摊贩申请为个体户后,将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多头管理之下怎样才能有效管理?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划定指定区域,商贩好不要跨区域经营,给监管带来难度。  四 “猫鼠游戏”从此终止?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海彝:《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流动摊贩们的身份在法律上将被合法化。从严管到支持,体现出政府在对待流动摊贩这1老大难问题上的管理新模式。如果被广泛推广,将很大程度上缓解目前摊贩与城管人员之间频发的肢体冲突。同时也缓解就业压力和执法压力。  夏港城管中队中队长廖柄坤:能够将走鬼实现区域化规范化管理,不管是对政府管理部门还是执法队伍,都大有好处,但《条例》还需进1步细化。  勇敢设想  赋权城管“登记注册”  借鉴武汉“街道管理”  接受记者采访的工商、城管、人大代表、物业管理、居委会等多方提出1个勇敢的设想――建议由目前的主管部门城管将“走鬼转正”作为“特殊经营方”类别负责登记注册。  周帮华认为,作为直接管理方,城管人员对其负责的区域内走鬼的数量、活动范围、人员等具体事宜熟悉,将走鬼集中于指定的区域,由城管来负责登记注册,实际操作可能性很大,“由目前的主管部门城管负责登记,流动摊贩类别为特殊经营方。可借鉴武汉的做法――由区或社区统1登记管理流动摊贩,物业公司参与管理,颁布夫妻的账单1个总营业执照。实行街道管理,则费用由街道收取并开支,或社区管理,则由社区负责收费。”  据此,周帮华还认为,建立的“流动商贩点”应介于夫妻的账单经营区与走鬼无章摆放点之间,“划定低成本区域,又相对集中。”  城管局长:主城区选点困难  人大代表:中心区社区可行  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称,对走鬼登记造册,便于城管管理,只是身份合法化后,选定经营区域较困难。“以广州的经验看,周边城区可以试点,但主城区选点困难。”李廷贵称,选点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涯秩序,不影响市容市貌,按照这“3个不”,主城区几乎无空间可选,城乡结合部比较可行。  对此,曾海彝表示了不同观点,“在社区闲置用地且人流量集聚地带选址,低成本小面积多网点逐步推进”以破“中心城区已无区域可划”的难题。如天河区小区林立,可在社区内划定区域限时限地摆卖,十分可行。  廖柄坤认为,选址可选几个社区交叉地带,外来人口集中居住,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