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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冲击市委机关案二一人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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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兰州九月二六日电 记者今日获悉,迄今为止陇南市影响大、规模大、公诉难度大的刑事案件--陇南“一一?一七”案件日前在康县作出1审判决。  据了解,二零零八年一一月一七日,在陇南市武都区发生了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而引发的冲击市委机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事后,共有二一人(其中三人为女性),被检察机关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起公诉。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在揭露和证实犯罪的基础上,重点指出了犯罪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所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一名被告人分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处以一年至一零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李某等一一人因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分别处一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何某等六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分别处一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哈某、田某因犯放火罪被分别处五年和一零年有期徒刑;夏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八年有期徒刑;巩某因犯放火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处有期徒刑九年。完  > 相关阅读:  甘肃陇南群体事件幕后组织者被抓获  甘肃陇南群体事件始末:市政府酝酿搬迁引发  群体性事件震动中国:与民争利成罪魁祸首  直击甘肃陇南事件:三零多人上访导致上千人聚集  甘肃陇南处置群体事件刑拘三零名不法分子(图)